东江是珠江三条支流的其中一条,其余两条是源于云南省的西江和源于江西省的北江。东江源于江西省的寻邬县,自东北至西南方向流入广东省境内。
香港与广东省政府于1960年签订第一份东江水输港协议,至2020年,两地政府一共签订了十二份供水协议。所有协议均根据香港的食水需求预测而制定,当中已考虑到人口增长、工商业需求和香港集水区预计集水量等因素。
香港与广东省有着同样的气候环境(包括降雨量模式、温度等)。在旱年时,不仅本地集水量会减少,可供分配的东江水量亦会缩减。因此,我们有需要与粤方在供水协议中订定条款,保证香港能够获得稳妥的供水量。否则一旦发生旱灾,将无法保证粤方可应本港需求提高供港的东江水量。为保障本港的供水安全,现行东江水供水协议以统包的原则,订定每年供水量上限,足够令香港纵使在百年一遇的极旱情况下,仍能维持全日供水。
供水协议 | 供水量 | 水价机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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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供水协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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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固定总额水价为港币24亿9,480万元。 |
2008年供水协议 | 2009至2011年的每年固定总额水价分别为港币29亿5,900万元、港币31亿4,600万元及港币33亿4,400万元。 | |
2011年供水协议 | 2012至2014年的每年固定总额水价分别为港币35亿3,870万元、港币37亿4,330万元及港币39亿5,934万元。 | |
2015年供水协议 | 2015至2017年的每年固定总额水价分别为港币42亿2,279万元、港币44亿9,152万元及港币47亿7,829万元。 | |
2017年供水协议 | 2018至2020年的每年固定总额水价分别为港币47亿9,259万元、港币48亿700万元及港币48亿2,141万元。 | |
2020年供水协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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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江水首先到达香港的木湖抽水站
根据现时东江水供水协议,广东省当局一直采取有效措施,确保输港东江水的水质符合国家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)第II类标准,亦即适用于作生活饮用水的地表水的最高国家标准。为此,广东省当局推行了多项有效措施及项目,包括:
东江水输抵香港境后,水质会在木湖抽水站经由一个24小时在线水质监测系统进行监控,对从水中抽取的样本作一系列包括化学、物理、细菌学、生物学和放射学的测试。
东江水对香港的日常生活非常重要。它占本地总食水供应量约70%,并足以令香港自1982年起不再受制水之苦。香港居民较区内不少其他居民幸运,可享用可靠、方便和有效率分配的优质食水。
就广东整体而言,东江具备四个重要功能:(i)维持河流生态、(ii)航运、(iii)水力发电和(iv)供水。事实上,珠江三角洲有大比重的农作物出口到香港。此外,区内依赖东江水的各种工商投资亦为香港带来经济回报。因此,保育东江的水质,对香港及邻近地区的持续发展十分重要。
贯连东江与香港的东江水供应系统,是一条由取水点太园抽水站至深圳水库长度为59公里的专用输水管道。深圳水库的原水,透过管道越过边境输送到香港的木湖,再经三个不同的引水系统,分配到分布全港的水塘和滤水设施。